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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酒一献,从以一肴

作者:後来者字数:9854更新:2022-04-14 07:17

    冰戏场一切准备就绪, 如今只欠‘人’风。唐寿一封信邮寄到东京, 金锦程便蹙起眉头。

    “郎君, 熊家在信里说了什么,难不成是生意上出了什么问题,你怎么还皱起眉头了?”护卫似乎比金锦程这个正主还着急, “那可不行, 咱们这批牙香快马加鞭运回来才勉强供上货, 要是让东京的小郎君小娘子知道咱们货源有了问题, 怕是要堵上家来了。”

    金锦程嗤笑道:“你们怎么一个个胆子这般小,竟还让两个小娘子给吓到了,别说是周家冯家那两个小娘子, 就是他们家主来了我也不怕,照样得礼让我三分。”

    护卫小声嘀咕道:“要是周家和冯家的家主我也不怕,可他们两家的那两个小娘子……”只想想, 护卫就恐惧地打个哆嗦。幸好不是所有小娘子都那个样子, 不然他就宁肯娶双儿也誓死不娶女人。

    “瞧你那点出息。”金锦程将信扔在书案上, 双手枕在脑后, 翘起二郎腿道:“是熊家那个夫郎不知道又想出什么幺蛾子, 竟然请我去杏花村玩,还要我带几个朋友。”

    他摇头道:“杏花村就那么大点大, 穷乡僻壤的我去过那么多次了, 也没见过有什么好玩的。”

    “郎君,要是熊夫郎特别来信讲的话,也许会有什么不一样的。”护卫对唐寿不知为什么有种迷之自信, “毕竟牙香蛋糕和千层底布鞋也都是突然出现的,之前也没见别人知道啊。”

    金锦程笑道:“你倒是对他无条件信任。”

    “行了,这事不用你说我也得去,既然熊夫郎亲自给我来信,面子不能不卖,再者我倒是也挺期待他到底弄了什么好玩的东西,我都快要在家无聊死了。”

    金锦程是个心子里坏的,他们几个小郎君去嫌路上没意思,就放出风声给周家和冯家两个小娘子道那孟家郎君要去,这两个小娘子顿时就不消停了,非吵着闹着要跟着自家哥哥们出来玩。孟家在东京是顶有脸面的大族,周家和冯家本就有意和孟家联姻,因此对于家里小娘子的小心思便睁只眼闭只眼的当不知道。如此,两个小娘子便跟了出来。

    去往杏花村的路上,骑在马背上的孟悠回头看了眼跟在身后的两辆装置精美的轿子,只觉得前途渺茫,生无可恋。

    他苦笑道:“金小二,你找我玩就找我玩,把她两个弄来什么意思!”

    这周家小娘子与冯家小娘子为了他在金家牙香铺子前大打出手已经成为东京一则佳话,有事没事就会被人拿出来说嘴。要是孟悠对其中一个有意,那么就是千古佳话了,奈何他哪个也没看上,如此就只剩下避如蛇蝎。可偏偏金锦程明明知道,却还透话给了这两家的小娘子,这哪是请他去玩,分明是刀山火海。

    金锦程无辜道:“我哪里知道他们会来,就是邀请周小三和冯小四时顺嘴跟他们说了句你也要去,谁知他们就把各自妹妹也给带上了。”要是他眼中看好戏的意味不那么浓,孟悠就信了他的邪。

    有了小娘子的加入,几个小郎君就不能策马狂奔,路程生生被拖长了五日。

    “欢迎,欢迎,快请进。”熊夫郎打开门见是金锦程等人到了,霎时眉开眼笑,如同葛朗台看到了金子,双眼都闪着光。

    周、冯两位小娘子穿得花枝招展,打扮的娇艳美丽,一看熊家这个环境心里就先厌了七分。早在来的路上,发现是个农村两个小娘子就心生悔意了。乡野农家能有什么好玩的,环境一定又脏又差,做出东西的必然难吃到要死。

    冯小娘子用帕子捂住口鼻,只露出一双大大的眼睛,不满地娇气道:“金锦程,你说的有好玩的地方就是这里啊,我看这里不过就是个普通的乡野人家能有什么好玩的,难不成有猎

园?”

    金锦程领着人来玩是捧熊家面子,可不是来砸场子的。

    见冯小娘子说话不客气,马上圆场道:“我说有好玩的自是好玩的,先说就没意思了,有的东西还是得有点神秘才行。”这么说是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熊夫郎在信里说的冰戏是什么游戏,不过听着倒是挺美的名字。

    几个小郎君本抱着挺高的期待,但一见这环境,确实大失所望。不过他们和家里不操心外事的小娘子不同,还得考虑各种交际,看出金锦程有意维护那个双儿,并且一向自视甚高的态度在那双儿跟前也没见了,就都猜到这乡野农家怕是不那么简单,便没如小娘子般抱怨连连,只把满肚子牢骚憋在了心里。

    冯小娘子被家里骄养惯了,也不用学习家里郎君的处事经营之道,便不管那些,只顾自己舒爽。一路上的劳累,对这里的不满都打算发泄在唐寿身上。

    她伸出涂满豆蔻的纤纤玉指张嘴便要发挥毒舌,却忽听耳边一阵风声,转头看去,三两缕的秀发落在地上。她气得手都抖了,那可是她精心保管多年的秀发,好不容易养得这般乌黑秀亮。

    “你……”冯小娘子气得张口就要骂,可抬头瞪人时只吞出一个字,就吓到‘吧唧’一下坐在地上了。

    冯小娘子可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在东京都得了诨名的,这是怎了,好端端就吓摊了。

    众人抬头看去,齐齐后退一步,倒抽一口冷气。

    面前之人身高八尺,身材魁梧,便是穿着厚厚的棉衣,也能令人轻易猜到衣下的肌肉可虬结到何种程度,一定有徒手打牛的怪力。这人面目生的冷硬极了,仿佛不近人情到极致。然而此刻这双眼睛里充满了不耐的暴戾,更显出凶恶。他们身后的护卫被他一对比,简直成了过家家时拿着剑模仿大人的小崽子。

    不知为何,看到塑料友情的昔日好友被吓成这般怂样,金锦程竟挺开心,当初初见熊壮山时被吓到的一直念在心里挥之不去的抑郁顿时烟消雾散。不是他怂,是熊壮山太吓人。

    “来,给你们介绍,这是店主人,熊二郎,旁边这个双儿是他的夫郎。”金锦程装模作样道:“熊二郎只是看着吓人,人还是十分友善的。”

    冯郎君扶起他妹妹看着地下的头发,呵呵,骗鬼呢。

    熊壮山冷冷道:“抱歉,刚刚手滑。”

    手滑能滑倒她脑袋边,这要是削到了她脑袋可怎么办?看着那大汉手里握着的宰牲畜的大砍刀,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冯小娘子吞吞口水,怂道:“无事,下次,下次别手滑了,伤到人就不好办了。”

    熊壮山没理,转身去关门。唐寿笑眯眯地说了几句道歉的话,把人请进了屋里。

    谁也没注意到一旁的周小娘子虽满脸惧怕,但双眼望着熊壮山却有奇异光亮。

    几人本以为屋里应是并不比外面遑让的数九冷寒,毕竟乡野农家取个暖的石炭都买不起,没想到一进屋却是满面热气,顿时冲散了一身寒意。

    “这是炕?”孟郎君吃惊道。

    土炕在东京最近才出现,一铺炕烧起来就能暖半宿,他们这几个小郎君家里能盘上都排了数日,这还是看在他们和金锦程平日里玩得好的份上,后面不知道还有多少人排着队等着呢。要是银子能解决,估计已经高价竞上了。然而金家不差钱,看的是脸面。

    如今熊家两个兄弟还没回来,唐寿不想过多炫耀,免得给身在东京的两人添麻烦。

    “几位小郎君远道而来,快些上炕暖和暖和吧。”

    这时候也顾不上许多,就左右分开,两个小娘子坐在炕头暖和的位置,小郎君们坐在右边。中间置一床棉被,算条分界线。


    金锦程道:“熊夫郎,我等一路颠簸,也没吃到什么好东西,还麻烦你给做些吃食。”

    转而对几个小郎君小娘子道:“你们今日有口福了,熊夫郎厨艺好着呢,不说别的,就这一顿美食就值得你们跑这一趟。”

    几个小郎君小娘子们可不信,乡野地方的人能有什么本事,他们宫里的美食也不是没吃过。

    不过觑着熊壮山那凶恶的表情,东京来的小郎君小娘子们可没人敢吱声,有冯小娘子在前,没人敢试试他脾气到底能暴戾到什么程度。

    唐寿离开去厨房准备吃食,金锦程偷跟着出来,对唐寿作揖道:“熊夫郎,刚刚的事你别往心里去,冯小娘子被家里娇惯了。”

    “无事。”唐寿摆摆手,他从前不记仇,有仇钱上找就行。

    金锦程面色有些尴尬,吞吐道:“我这几个朋友都是东京来的,心气有点高,你看在吃食能不能给安排些……贵重的。”说完连忙道:“我知道熊夫郎手艺,便是糟糠也能做成至味,可我这几个朋友……”

    “我懂,你放心吧。”唐寿不在意,不就是骄奢吗,他准给他办得妥妥的。“羊肉可好?”

    金锦程满意笑道:“正好。”

    羊肉在士家大族中也是拿得出手的,别说在这偏僻的乡野里,足够有面了。

    想要面,唐寿就给他弄得足足的,排场奢靡的。他记得曾看过一本书,介绍宋朝的国宴,招待外宾时讲究‘凡酒一献,从以两肴’,意思就是喝一杯酒换两道菜。

    国宴才一杯酒换两道菜,那咱们普通人家一杯酒换一道菜足够逼格了吧。

    这种逼格正适合西餐,吃一道不管有没有剩,撤下换另一道。虽没酒,但装逼足够了,绝对能满足金锦程这个请客人的面子。

    西餐讲究头菜,也就是开胃品,一般有冷热头盘,常见的就是鱼子酱、鹅肝酱等。他家暂时没鱼子,但后院可养着不少禽类,鹅子有几只,也不用都杀了,只杀了两只就行。

    别觉得不够,你看西餐那个是一大盘,都那么一勺,越少才越讲究,才越能体现优越感,才装逼。

    鹅肝酱做起来也简单,除去筋膜,挑出血管。用盐、胡椒粉、糖腌之。本应加入些白兰地,家里并没有,唐寿就用普通的白酒替代了。最好腌制一个时辰,但时间不够,唐寿就腌了一炷香。之后用慢火搁火烤半个时辰,冷却后切片置于盘内,每盘四片。为了不让盘子显得过于空旷,唐寿煮了些木耳和野山菇摆盘。

    即便只是普通的漆木盘子,顿时就变得高大上起来。

    唐寿之前就让熊壮山做过托盘,现在正好用托盘上菜,一次两人就拿下了。

    当鹅肝酱摆在他们面前时,几位小郎君看傻了,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这么大一个盘子就四片像肉的东西,他们这是进了黑店吧。

    碍于凶神恶煞的熊壮山立在那里没人敢问,就是被宰也得认,但还是像金锦程看去。

    金锦程被众人眼神差点没烧出孔来,清咳两声道:“熊夫郎,不知道这菜寓意何在,可否给我们讲讲。”

    唐寿笑眯眯道:“几位小郎君小娘子都是见识过宫宴的吧?”

    金锦程脸有点红,他们虽都是士家大族出来的,但还是太嫩,不够格,不过家里长辈倒是参加过。

    “我等尚且年纪小,还不曾,但家里长辈却是有幸参加过的。”

    唐寿是根据宋朝的国宴猜测的,他看这里文化习俗差别不大,觉得国宴规格应该是一样的,但未免出错,还是套话道:“那么可曾听过国宴里的规格?”

    这个金锦程知道,“‘凡酒一献,从以
两肴’,这还是邀请契丹使者的待遇,是很高的规格了。”

    唐寿听后满意的笑道:“对的,官家邀请外来使者才‘凡酒一献,从以两肴’,咱们是不敢和宫宴比的。但几位又都是远道而来的贵客,是金家郎君的坐上贵宾,也是我熊家的贵客,所以为表重视,我只能‘凡酒一献,从以一肴’。毕竟再坐各位没有官身,我怕传出去有心之人会加以利用,给各位郎君惹上麻烦,所以去掉了酒,咱们便是吃一道换一道。如此既能显示出各位的身份贵重,又不会让人觉得各位郎君骄傲自大,妄图比拟宫宴。”

    其实是家里没有那么多酒,怕不够在坐这些人分的。可被唐寿这么一解释,立刻就不一样了,使人心里熨帖极了。成了处处为这些小郎君着想了,而小郎君们一想还真在理,他们今个要是在这装逼的‘凡酒一献,从以一肴’,被有心的小人告到官家耳里,不就成了和官家比较了吗,家里长辈势必要被重罚。而现在这样一弄,就成了追顺官家脚步,崇拜官家了。

    “妙妙妙!”金锦程拍手赞道。

    其他的小郎君小娘子也满意了,顿时觉得有面子,能和官家媲美,就是身份的象征啊。看着熊夫郎的眼神也变了,只觉得他处处不像一个乡野双儿,是个有见识的。

    本就有了好感,再吃这本就鹅肝酱,顿时就更美味了,连连称赞。便是挑剔如冯小娘子和周小娘子都露出满意的神色,矜持地刀叉并用。要不是觉得吃光太有**份,便是盘子里的木耳和山野菇都给吞了。

    之后是汤,炖的美味的牛骨山野菇汤。唐寿家里就各种肉不愁,不知道是不是熊壮山天生神力的原因,几日不吃肉,就馋得受不了,浑身都没劲。所以家里地窖里储藏了许多肉,牛猪的都有。羊肉是之前那两只野山羊肉,因羊肉贵,唐寿便一直没吃,打算留着招待这些东京来的自允身份的客人。至于骨头和内脏是唐寿教熊壮山买的,有多少买多少,一是便宜,二是这东西好吃,昱朝人嫌弃没肉,他却能做出美味来。

    这道牛骨山野菇汤上来,小郎君小娘子们根本没问,已经完全信任唐寿了。喝了一口之后,就更不需要问了,浓稠的白色汤汁,比家里的厨娘做的还要美味。幸而每人一小碗,才没灌个水饱。

    第三道是副菜,唐寿简单煎个糖心鸡蛋,然后又杀了只鸡,取鸡胸肉肉裹了面粉,炸成小酥肉,洒点盐和胡椒粉,牙没给这些东京来的小郎君小娘子们香丢了。

    这也就是熊壮山家能有这些东西,村里其他人家不行。早在唐寿没来时,其实熊壮山家日子在玉林镇而言也不算穷的,但也不算富裕,中下吧,但在杏花村就是十分好的了。后院养着羊猪,一共二十头。还有各种禽类,二十多只。这绝对富户,要不原身也不会只呆了一宿,就死皮赖脸的第二日起早拉着人去衙门里户籍文书,非要嫁给熊壮山了。唐寿觉得熊家穷,是以后世眼光看的。

    第四道主菜没什么好说的,就是羊排,取的羊背上的里脊肉煎的,也不大,能有二两。

    第五道是蔬菜,熊家只有秋天储藏的大白菜,唐寿就做了道蒜蓉大白菜,类似于蒜蓉娃娃菜的做法,虽不如蒜蓉娃娃菜正宗,但对于没吃过的东京小郎君小娘子们而言,却是非常正宗了。特别是还少,两口就没了,便觉得更好吃了。

    最后一道是甜品,唐寿做的蛋糕,每人也就两大口的量,这可一直以来只听过没吃过的小郎君小娘子破功了,每人都一点没剩,全部吃干净了。话里话外,竟还想加一叠,被唐寿装着听不懂应付过去。随便吃的,那就不美味了。

    最后就是碗蜂蜜水,其实应该是茶,但这个家里真没有。唐寿记下,打算日后买些放家里待客。

    最后结束的时候,唐寿拿了牙香出
来,每人一勺放在嘴里含着,之后喝水漱口,吞进地下的翁中。

    如此这一餐吃的几个东京小郎君小娘子们有种参加宫宴的感觉,仿佛置身的不是乡野农家,而是皇宫。

    这讲究程度,还有热乎乎的炕,太有逼格了。

    金锦程更是满意的连连点头,八个人吃了五十几两银子,金锦程既然觉得不多,眼睛都不眨下,腰挺得直直的,还偷偷感谢唐寿让他倍有面呢。

    唐寿也高兴,毕竟这样的冤大头可遇不可求。高兴,又坑了金锦程一回。

    作者有话要说::是修改后的,之前和宝贝说过,被编辑大大敲了,说人牙子买瘦瘦的梗不能用,不好。所以改成唐寿是魂魄穿,占了原身的身体。原身家长闹灾荒,随父母逃荒,奔向一个十分远的亲戚家。路上没吃的,到了易子而食的地步,原身父母就把在昱朝地位最低下的双儿,也就是原身卖给人牙子。然后原身从人牙子手中逃出,慌不择路跑进杏花村的一条小河边,后有人牙子追赶,前方死路,原身就投河了。而熊壮山此时正在河里脱光光的洗澡,顺手把人救了。原身一路逃亡,身上衣服太破,被水一冲,就更破,露肉了,孤男寡男肉贴肉抱在一起,这是在古代,原身就赖上熊壮山,要他把他买下来,并对他负责。

    熊壮山买下人带回家,原身本来只是打算借助熊壮山从人牙子手中逃出,可住到熊家一看,熊家也太富裕了吧,有猪羊还有禽类,就心动了,不愿意走了。第二日就拉着熊壮山办了户籍文书,成为他法律上的老婆。晚上更是勾引人,坐实了夫妻之实。

    熊壮山请人算日子,好日子半年后才有,两人就等半年后办婚宴,先过着,反正合法。这年代穷。补办喜宴的也有,原身不在乎这个,能吃饱就行。

    但原身就过了七八天好日子,就嫌弃熊壮山了,因熊壮山太粗糙,一个他说点小双的心事就暴躁,跟要打人似得,半点耐心没有。注意,这是伏笔,熊壮山并原身没耐心,特别暴躁。他对唐寿各位就知道了,不仅不暴躁,还……

    就在这时有个大家族小郎君因为意外流落到杏花村,身无分文,但人风流,就把原身给哄住了,原身偷了银子和他私奔了。

    没想到那人是利用原身,投身客栈时,把原身扔下,自己跑了。

    熊壮山找到原身后要休夫,原身就跪地求饶,不肯离婚。熊壮山坚决不同意,原身一着急,病倒了。这一病就死了,唐寿穿过来了。等唐寿养好身体后,熊壮山不提离婚的事了,反而还看着他,怕他逃跑。

    唐寿是不想逃跑的,那会他不了解这里的风俗习惯,再者身上没钱,跑了也是死路一条,就留下了。不过也不敢和熊壮山说不是他夫郎,怕熊壮山把他宰了,看看是哪个孤魂野鬼敢占他夫郎的身,就这么和熊壮山过着,日日装他夫郎,给他牙。唐寿的想法,自己是直男,要麻痹熊壮山神经,赚许多钱,偷走一半,离开熊壮山,找个很远的地方藏着。他不敢立刻逃走是因为没钱,而且身份户籍在熊壮山手藏着,偷不出来。打算找机会偷出来。

    这是我改了无数次的设定,脑袋都要秃了,这几天竟想着怎么改,可以和后文呼应,不会违和,不用该整体大纲,还要合理。真真是绞尽脑汁,我哭,下次写文,一定一定把梗搞清楚了,半路改文,真是太痛苦了,要改的地方太多了。还怕读者读迷糊了,搞不懂哪个才是我们瘦瘦的身世。

    瘦瘦也是悲惨,不配拥有一个身份。哈哈哈哈哈……瘦瘦宝贝,麻麻对不起你,你估计是所有晋江文里身世最不清不楚的主角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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