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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提点

作者:卫乔字数:4325更新:2023-03-03 21:33

“如果没有你,我们根本不知道旦大的这些大一新生,已经这么厉害了。”于永芳嘴里依然很客气。“那两人你见到了吧?想必是人中龙凤,如果他们能愿意帮小攀,那他以后说不定会长进些。”

每个人都要经历这样的阶段,老是觉得老子天下第一。

大人那些为人处世的道理,根本听不进去。

一直要到踏入社会后,发现现实跟想像的完全不样,吃了几次亏之后,才明白该如何做人。

弟弟现在也有些目中无人,说到底还是同龄人中,没有人能真正折服他。

这两人显然不一般。

如果跟这种能干的同龄人在一起,说不定能潜移默化,影响到他。

当然最关键的一点,对方的人品必须没有问题。

否则把弟弟带歪了,那后果就会很严重。

“我看那个叫马万喜的男生很一般。”谢琦仔细回忆跟两人交谈的细节,最终作了自已的判断。“反倒是那个叫夏臻的男孩子,据说才十八岁,却极期聪明老练。”

当记者的人走南闯北,见多识广,阅人能力一向出色。

像马万喜这样的男孩子,借着家里的关系,虽然能做成一些事,却算不上高明。

从他和夏臻的相处方式来看,显然是对方在帮他拿主意。

也就是说,他有现在这样的成绩,离不开夏臻的帮助,否则只怕什么都不是。

“是吗?”于永芳听后兴趣大增。“那小攀得跟他好好相处。”

别看旦大是名牌大学,没有踏实社会前,这些学生其实差不多,很少出现让自已眼前一亮的人物。

这个叫夏臻的人,能达到这个层次,已经非常不简单了。

“我看也不怎么样?”见姐姐和谢琦都推崇夏臻,于永攀不高兴地都哝了一句。

倒不是对他有意见,纯粹是不喜欢有人在自已面前装大尾巴狼。

今天和他见面,居然敢当众反驳自已,这让他心里很不痛快。

他想出风头自已管不着,但是别招惹自已。

“你呀!”于永芳伸手在弟弟头上拍了一下。“只有没本事的人,才会天天顺着你讨好你,所以说的全是你想听的话,那些有能力的人,哪个没有傲气?你想身边有人材,就应该听得进不同意见才行——”

说归说,就连她自已,也很难做到这一点。

人的天性都喜欢迎合自已的人,反感跟自已意见相左的人。

问题是弟弟是男孩子,必须学会这些才行。

“打我干嘛!”于永攀不乐意地嚷道。“嘴里说我不够成熟,平时你不是照样把我当小孩子?”

爸妈和姐姐她们都这样,一方面要自已快快成长,另一方面,又不许自已参与他们的事。

把自已保护得这么好,怎么可能成熟?

“这话有理。”谢琦也觉得好友对弟弟有些双标,此时用开玩笑的语气提醒。“想要男孩子成长,大人得先学会放手。”

倒不是自已有这样的见识,而是听一个长辈这样说过。

她觉得这话非常有道理,就拿来劝于永芳。

“所有事情都是说说容易做起来难。”被好友调侃,于永芳也没反驳。“就是因为自已做不到,更需要有朋友帮自已指出来。”

为什么古代官员需要雇师爷?

除了帮自已干一些琐事,很多时候就是考虑到人性都有弱点,需要有人在一旁随时提点自已。

从这个角度讲,一个人如果有一个优秀的朋友,那他成功的概率,就会比其它人高上许多。

“是啊!”谢琦感叹道:“天下无完人,谁都需要优秀的朋友——”

她这样说,自然是想提醒于永芳,自已就可以当她的朋友。

希望以后可以经常来往,别像以前那样,有事才叫自已,平时见一面都难。

只是说归说,心里却知道这个老同学表面随和,内心极有主见,不是三言两语就能改变的。

只要能记着自已的好,遇事拉自已一把,就心满意足了。

“放心,你也是我的好朋友。”见她感叹起来,于永芳给面子的在她背上拍了拍。

其实她也没想到,老同学居然能进报社当记者。

要知道像她这样没背景的普通农家女,能进报社已经不错了,很难参与这种重点项目。

没想到居然混得还不错,太出乎意料了。

“嗯。”谢琦强作镇定地点点头,一颗心已经激动得快从喉咙里跳出来了。

自已努力这么多年,上过很多男人的床,遭受无数同行的白眼,终于混到独立记者的身份。

原以为这辈子很难再往上走,没想到误碰误撞,居然得到了于永芳的认同。

这句朋友对她来说,真是太珍贵了。

就算老同学只是客气一下,她却坚信能让她这样说的人,绝对不多。

以后自已遇到紧急情况,甚至可以狐假虎威,说出跟于永芳是同学和好朋友。

其它人就算想动自已,也得考虑一下后果。

因为两个女人都有心活跃气氛,这顿饭一直吃到十点才散。

谢琦是骑自行车过来的,此时告别后很快离开了。

于永芳姐弟俩,则上了一直等在路边的小轿车,一起回家。

“姐,我们是不是太重视这件事了?”方永攀把头靠在椅背上,犹豫地问道。

看到一向骄傲无比的姐姐,今天为了自已,居然跟谢琦这么客气,他总觉得有些不正常。

不过是学校的社团而已,虽然能让自已的履历漂亮一点,还没到这个程度吧!

“你还年轻,不懂这些。”方永芳见弟弟还没看出这件事的意义,扭头提点道:“你想一下,假如现在有两个人要提拔,一个大学期间普普通通,另一个是学生会主席,还成立志愿者社团,你说谁的希望大?”

为什么大家重视档桉里的东西?

就是因为随便一句话,对未来的影响都会变得非常大。

很多事情不能光看表面,要深入分析才行。

“可是我是学生会主席,已经足够优秀了啊!”方永攀还是不明白。

或许是因为从小太顺利了,又听多了长辈们的花式夸奖,让他以为自已其实非常优秀。

至少同龄人里,自已是数一数二的。

所以面对马万喜和夏臻时,并没有把他们放在心上。

没有表现出来,只是家教压制着他的本性。

后来在夏臻面前语气变得那么明显,就是一旦生气,本性就暴露无疑。

“唉,我怎么说你呢!”于永芳见弟弟还是没开窍,忍不住叹气道。“你为什么总拿自已跟普通人比呢?对,跟旦大其它同学比,你确实有优势,假如再往上一点,跟其它大学最优秀的那几个人比呢?”

处于不同的层次,竞争对手的能力肯定不一样。

在学校期间,光是他的身份,就能让校方把他扶上学生会主席的宝座。

将来分配工作,也肯定是最好的机关和职务,因为有父亲的面子上。

问题是父亲总会退休,以后姐弟俩都得靠自已。

到了那时候,竞争才真正变得激烈。

“你的意思是到了上面,学生会主席已经不够用了?”于永攀毕竟不是傻瓜,姐姐说到这里,他已经有些明白她的意思了。

“是啊!”于永芳点头。“学生会算什么?只要有背景,想上很难吗?”

到了那时候,别说学会生主席,就算是其它更加光鲜的履历,也未必够看了。

等混到县处级层次,哪一个不是打败了无数竞争对手,从血雨腥风中走出来的?

这些人的履历,哪一个会普通?

就是因为家里对弟弟期望有些高,才希望他的根基再扎实一点。

学XX做好事,虽然不是新鲜事。

但是在大学期间,就能创办志愿者社团,却属于全国首创。

只要干出成绩,父亲这边再宣传一下,效果绝对比他们想像的还要好。

其它人就算想跟风,也无法夺去他们的头衔。

“我明白了。”于永攀郑重地点点头。

他虽然性格有各种毛病,却是个听劝的人,既然明白这事有这么大的好处,就会好好听从安排。

“那个夏臻不简单,你一定要跟他处好关系。”于永芳再次提醒。“世上那些大人物,哪个后面不是一群智者在出谋划策?如果他愿意帮你,以后好处会超过你的想像——”

光听进去还不够,得虚心跟人家学习才行。

只有这样,才不枉家里一番苦心。

“好。”于永攀重重地点了点头。

……

马万喜从夏臻那里出来后,没有直接回宿舍,而是先给家里打了个电话。

今天的事,超出了他的预期,必须跟父亲汇报一下才行。

“这样才对嘛!”马爸爸听了儿子的诉苦后,不但不意外,反而笑着回答。“我一直很好奇,你们搞出一个这么优秀和项目,居然会没有人打主意?”

就连儿子都能看出它的价值,没理由旦大这么多人,都会看不出来。

所以这几天一直在等待,看谁会站出来,找儿子商量这事。

现在结果终于出来了。

“你的意思是,早知道会有这样一天?”马万喜没想到父亲会这样说,吃惊地叫道。

既然这样,那父亲为什么没有提前提醒自已?

“当然。”马爸爸似乎心情不错。“我不告诉你,一方面是想让你明白一个道理,一个人想做成一件事,很难顺顺利利,其它人要么会来阻止你,要么会来抢你的项目。”

“另一方面,也想通过这件事,让你学会妥协和退让,同时多认识一些青年俊杰,跟他们比,你还太平庸,需要好好学习。”

没有进入社会的年轻人,普遍太天真太自傲。

当初儿子提到建社团的事,他就知道机会来了,于是一直在盼着有人站出来。

“你怎么跟夏臻说的一样?”马万喜没想到父亲会这样说,想到夏臻今天劝自已的话,非常惊讶。

原以为好友因为出身原因,不愿意跟人起争斗,才会这样劝自已。

没想到父亲也是这样的态度。

“夏臻也这样说了?”马爸爸听后好奇地不行,追问道。

自从儿子上大学以后,每次打电话回来,都会提到这个名字。

他已经非常看好这个年轻人了,也乐意儿子跟他交朋友。

不过站在他这样的高度,自然不会太天真,认为对方有自已这个层次。

现在听儿子一说,才发现自已错了。

“是啊!”马万喜回答。

于是把今天的整个过程全部说了一遍。

特别是夏臻说过的话,说得非常详细,务必把他的意思表达清楚。

“看来你这个朋友,比我想像的还要出色啊!”马爸爸听完后感慨万分。

一个十八岁的男孩子,能有这样的心胸和见识,未来不可估量。

他在考虑,要不要提前见一见他,免得被其它人笼络走。

“那是,他是我的结义兄弟,自然不简单。”见父亲夸夏臻,马万喜也与有荣焉。“他经常说一句话,看一个人行不行?看他身边的朋友就知道了!”

所以自已行不行?

不是一目了然了吗?

有夏臻这样的兄弟,就代表自已也非常出色。

“这件事你确实干得不错。”马爸爸听后非常欣慰。“如果其它事你也能这样用心思,我就放心了。”

挂了电话后,他特意给沪市的战友打电话,问起儿子最近干的事。

听说他们主动联系帽厂,制作志愿者专用帽。

同时因为夏臻设计的两款新产品,让帽厂起死回生,接到大量的订单。

还租下一间店铺,准备跟夏臻开一家小吃店。

又招揽了以前在自已这边干的吴大军,以及他的战友兄弟,让他们负责经营。

一件件一桩桩干得非常有条理,让他越听越兴奋。

儿子终于长大了。

不像以前那样,只知道跟一群人吃吃喝喝。

越是这样,对夏臻越好奇。

心里已经打定主意,如果最近有机会去沪市,一定要见见他。

就算儿子说的,看一个人怎么样?看他的朋友就知道了。

这样的晚辈,只要人品没有大的问题,必须让儿子紧紧抓住,成为一辈子的好朋友。

光靠学生时代那一套友谊是不够的,必须拿出具体的好处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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