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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野兔

作者:卫乔字数:4388更新:2023-03-03 21:33

作为重生者,他没想过改变历史。

只希望利用先知先觉,为自已捞一些好处,毕竟前世他也不过是名普通人。

所以在服装方面,他也没打算过早把前世的流行款式,全部抄出来。

最好顺应历史,稍稍提前一点,这样对自已最有利。

“我的还不是你的?”马万喜耍无赖。“我们是好兄弟,利益是一体的,我赚钱了,等于你赚了钱。”

这样说或许有些夸张,实际上他现在真的把自已的利益,跟夏臻紧紧捆绑在一起了。

“好吧!”对于不要脸的马万喜,他也无计可施。“那你好好干,为我多赚些钱。”

最后两人在这里呆了半小时,画了七八张春装图,交给马万喜的表姐。

他的表姐叫李翠翠,今年三十多岁,身边带着个十来岁的女孩子,因为老公是公安,经常在不家,所以选择干这种相对自由的工作。

回到马家,看到马应辉和耿星河面对面坐着喝茶,谈兴正浓。

看来经过一番沟通,两人已经达成共识,所以才会一付宾主尽欢的模样。

“回来了?”马太太正端菜出来,看到儿子和夏臻进屋,连忙叫道:“快去洗手,小夏和耿同志这么早赶过来,想来都饿了,抓紧时间吃午饭。”

对普通人来说,时间到了,就可以吃饭。

马家不一样,事情没谈好,肯定不能打断,所以最后两个菜,等两人谈好事情,她才下锅炒出来。

好在现在离十二点还差一点,不算太晚。

夏臻确实饿了,也不客气,坐下来盛了饭,大口吃起来。

耿星河和马应辉象征性地喝了一杯酒,说了几句官话套话,这才开始吃饭。

他们现在都心情愉快,应该达到了目的。

饭后坐下吃水果。

耿星河和马应辉年纪差不多,现在又有共同利益,所以就算聊生活琐事,也像老朋友一样,聊得非常投入。

不知道的人,还为以他们是多年好友。

根本想不到,他们才刚认识不过一个小时。

准备回去的时候,马家又送了一些特产给夏臻,主要是年货和礼品,说是给他的,肯定会分一部分给耿星河,算是给他的回礼。

“夏臻,你跟马万喜真的结拜了?”回去的路上,耿星河终于忍不住好奇,问了这个问题。

在马家的时候,马应辉郑重介绍了儿子跟夏臻的关系,还把两人结拜的事,当作重点介绍了一会。

如果两人真的是这样的关系,那夏臻跟马家,比跟自已更亲近了。

“我跟马万喜住在一个宿舍,因为经常一起活动,他就提了这件事。”夏臻也没有瞒他。“如果他们认,那我们确实算是结拜兄弟,否则的话,过是一场玩笑罢了!”

夏家跟马家差距太大了。

如果他们不承认,他肯定不会提出来,免得自已难堪。

“你太小看自已了。”耿星河感慨地回答。“我看马家那边肯定没问题,他们反而担心你不认这层关系呢!”

否则他们为何要当着自已的面,说这件事?

还不是想把这层关系,公开出来,得到大家的认可,让夏臻不好意思否认。

这样一想,夏臻的人脉真的非常厉害,居然连马应辉这样的大人物,都需要主动亲近他。

“耿叔叔太给我面子了,我可没这个本事。”夏臻可不想承认这事,所以答得很含湖。

人家这样做,是给自已脸上贴金,可不能当真。

“算了,我不打听你的事。”见他不想说细节,耿星河也不好再问下去。“不过你跟启中认识很长时间了,可不能忘了这个朋友。”

人生的际遇真的不好说。

当初儿子跟他一起做生意,他还觉得是耿家帮了他。

还不到一年时间,双方的关系就换了,变成耿家要借助他的力量了。

“这是当然,我们可是好兄弟。”夏臻连忙强调跟耿启中的关系。“以后还有很多地方,要他帮忙呢!”

回到家里,已经过了晚饭时间。

夏臻随意吃了些剩饭,又来到仓库那边,提了一篮苹果,趁着夜色,给耿家送去。

大白天上门,容易惹来闲话,晚上就安全一点。

耿星河回来得比较晚,这时候正跟家人一起吃饭,看到夏臻这时候过来,非要留他一起吃点。

夏臻拗不过,只好坐下来吃了点菜。

“听说你进旦大没多久,就成了风云人物?”耿启北有段时间没看到夏臻了,今天再次碰头,笑着问道。

大学跟中学确定不一样。

中学里大家拼的是智力,谁学习能力强,谁就能上好的学校。

而大学里拼的是眼光和头脑,谁能提前适应新环境,谁就容易取得成绩。

耿启北向来争强好胜,到了大学后也不例外。

原以为自已算是不错了,没想到从徐军明那里听到夏臻的光辉经历,顿时发现自已太平庸了。

这让她不服气的同时,又多了些好奇心。

“怎么可能?”夏臻知道耿启北的性格,自然不会自吹自擂。“风云人物是别人,我只是跟在人家背后跑跑腿而已——”

如果要跟她比较,肯定又会没完没了,他可没兴趣跟人争这种小事。

“我猜也是如此。”耿启北听他这样说,马上相信了。“你的性格向来低调,应该不喜欢干出风头的事——”

虽然徐军明不会骗自已,问题是他们不在一个学校,得到的消息肯定有误差。

她更相信自已的判断,夏臻成绩比自已好又怎么样?真到了社会,肯定比不上自已。

“是啊!我在学校平平澹澹,倒是你,肯定过得不一般。”夏臻把话题转到她身上。“你到了大学后,有哪些风光事,给我们介绍一下啊!”

女孩子性子太要强,一般吸引不了男孩子。

所以夏臻跟她认识后,大多把她当成同伴对待,从来没有把她当成异性看待。

“我——”耿启北扭头望了父亲一眼,终究没好意思吹牛。

从耿家离开,夏臻没有利游戏世界直接回家,而是慢慢步行回去。

不知怎么的,今年冬天虽然下了几次霜,结了几次冰,却一直没有下雪。

这时候天空似乎落下一些细石子,掉在地上,发出沙沙的声音。

要下雪了?

夏臻抬头望了望天空,意外地滴咕一句。

如果晚上下雪子,后半夜大多会下雪,只是想不到今年第一场雪,居然来得这么晚。

天冷倒是次要的,就是走亲戚比较麻烦了。

这时候除了县城中心和国道,其它地方还没通水泥路,有雨雪的话,道路会变得非常泥泞。

唯一欣慰的是,自家要走的亲戚非常少。

第二天早上醒来,推开窗一看,外面果然白茫茫一片。

这场雪足足有十几公分厚,要出门的话,必须穿雨靴才行了。

下了楼,看到妈妈正在做早饭。

“这么大的雪,出门都不方便,得去供销社买几双雨靴回来。”祝琴看到儿子,忍不住抱怨了一句。

对她这样的上班族来说,下雪真的非常不方便。

骑自行车要防止滑倒,走路雪会没过鞋子,除非大家一起去扫雪,把路收拾干净。

“行,一会儿供销社开门了,让小强出去一趟,买三双女雨靴,两双男雨靴回来。”夏臻提议道。

家里只有一双男款一双女款,是父亲在的时候买的。

反正总是要穿的,多备几双不是坏事。

吃过早饭,李自强换好雨靴,匆匆出门去了。

等他把雨靴买回来,让妈妈和姐姐换上,她们这才匆匆去上班。

“这雪下得不是时候,如果明天下,就没事了。”李自强像个大人似的叹了一口气。

明天单位都不用上班了,就算雪下得再大,也不会受影响。

“就算今天不去上班,也没关系,只是她们自已不习惯罢了。”夏臻把手搭在他的肩上,同样叹息了一句。

以自家的条件,妈妈和姐姐上不上班,真的没关系了。

只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她们还是更喜欢朝九晚五的生活。

“是啊!”李自强也跟着点点头。

平时夏臻不在的时候,耿启中那边的收入,以及秦英和姚杰那边的销售,全部由他在记帐,所以每个月赚多少钱,他一清二楚。

别的家庭一个月能有几十块钱,就非常满足了。

他们这边是人家的百倍甚至更多,就算再花天酒地浪费钱财,也用不完啊!

“所以你的观念要先改变过来,再慢慢影响她们。”夏臻提醒道。

妈妈和姐姐现在还是穷人的思维,短时间内很难改变。

自已又长期不要家里,只能靠李自强去影响她们了。

李自强听后点点头,表示有数了。

因为壁炉一直开着,屋里非常暖和,两人坐着喝了一会茶,听到外面有脚步声传来。

打开门一看,居然是半年没见的少年李广。

“夏臻哥。”少年穿了双大人的雨靴,所以走路有些吃力。“我早上出门,抓了只野兔,特意给你送过来——”

暑假期间,因为抓泥鳅黄鳝卖给夏臻,赚了不少钱。

所以他一直很感激。

今天早上看到雪地里有野兔的脚印,就一路追踪过去,最后发现了野兔洞。

他用烟熏的办法,把野兔逼进笼子里,成功抓获一只肥硕的成年野兔。

原本打算宰了过年多一道菜,不想父母舍不得,说可以卖不少钱。

他心里一动,就直接送到夏臻家来了。

“刚下了雪,就能抓到野兔,你本事不小啊!”夏臻望着脸冻得通红的小家伙,鼓励地拍拍他的头。

家里什么都有了,就缺野兔这样的野味。

不管小家伙怀着什么样的目的,送兔子过来,自已都不会让他吃亏。

他提起来掂了掂,估计有六七斤,绝对不轻了。

老家这边喜欢把野兔和腌菜一起烧来吃,夏臻却喜欢红烧,所以决定弄点蒜头,做成红焖兔肉。

“嘿嘿——”听到夏臻夸奖自已,李广羞涩地笑了。

他在家里是哥哥,需要照顾弟弟和妹妹。

只有要夏臻面前时,他才会被人当成弟弟,得到夸奖和照顾。

所以他很喜欢这个意外认识的大哥哥,每次跟他在一起,都特别快乐。

“这么大的雪,你辛苦你了。”夏臻把兔子从笼子里抓出来,装在一只蛇皮袋里,用绳子扎紧。“这十块钱给你,还有这包荔枝干和龙眼干,你也带回去。”

他一直相信人与人之间存在缘份。

你会跟谁相遇,会跟谁相识,会跟谁成为朋友,都是命中注定的。

既然这样,那就在自已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照顾这些人。

“谢谢夏臻哥。”李广知道夏臻的脾气,也没有推辞。“明年我可以继续给你们送黄鳝和泥鳅呢?”

等过了年,天气一转暖,他又有了赚钱的路子了。

与其卖给别人,他更愿意卖给夏臻。

“当然可以。”夏臻不在意地回答。“如果我不在家,你可以交给这位小强哥——”

反正在水族馆,再多的泥鳅黄鳝,他也消化得了。

一旦里面的数量超过负荷,他可以批量捉了拿去卖给程老爷子的品味楼。

平时因为数量不足,他只是小批量供应。

主要还是以卖鱼为主,毕竟它们的数量比较大,长得也比较快。

“太好了。”李广一听,激动地叫了一声。

考虑到路上不好走,夏臻没有留他吃午饭,只是另外给了他几个苹果。

等小家伙离开,他拿了几颗大白菜,塞进蛇皮袋里,让野兔临死前再饱餐一顿。

等晚上妈妈回来,交给她来处理。

明天就是大年三十了,真的可以多一道菜。

“哥,地道过去的那个地方,不是有很大一块空地吗?可不可以养几只野兔?”李自强见他对野兔这么感兴趣,主动提醒道。

虽然他还有去过那个地方,但是听夏臻讲过很多次,知道那边是怎么一个情况。

当初夏臻哥想吃鸡肉,他买了几次小鸡,小心养大。

虽然经常宰来吃,现在依然还有三十多只蛋鸡。

如果那里用来养野兔,只要用竹子做几道篱笆,在地上种些青菜,就可以了。

“养兔当然没问题,就是会非常脏,处理起来会很麻烦。”夏臻回答道。

这确实是个办法,免得空着浪费。

而且兔子繁殖速度非常快,放几对种兔进去,一年后就会变成一百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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